【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高級法院昨天公佈廣東法院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保護八個典型案例,保護澳門老字號企業名稱權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澳門鉅記公司勝訴案件入選。
在新公佈的典型案例中,澳門鉅記公司訴珠海澳人島公司、廣州標記商行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是第三個案例。
澳門鉅記公司是成立於2003年的澳門老字號企業,在內地享有“鉅記”“鉅記餅家”等多枚注冊商標,核實使用在餅乾、肉乾等商品上,在澳門主要生產銷售杏仁餅、燒肉乾等商品,2012年至2014年期間,曾在內地多地商品展銷。
珠海澳人島公司是2006年成立於廣東珠海的貿易公司,該公司聯合廣州標記商行未經許可擅自出售印有“鉅記”“鉅記食品有限公司”字樣的牛肉棒、杏仁酥等侵權商品,相關侵權商品由(香港)鉅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廣州標記商行經營者黃某某同時為珠海澳人島公司的投資人及(香港)鉅記股東和投資人。澳門鉅記公司遂訴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和維權費用。
珠海市中級法院生效判決認為,珠海澳人島公司、廣州標記商行未經許可,擅自銷售使用澳門鉅記公司注冊商標及企業名稱的被訴侵權商品,引人誤認為其與澳門鉅記公司存在許可使用等授權關係,足以使公眾對涉案侵權產品來源產生誤認,非法攀附和利用了澳門鉅記公司的聲譽,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珠海澳人島公司、廣州標記商行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建立了產、供、銷售一條龍的侵權模式,主觀惡意明顯,遂判決兩公司等立即停止侵權,共同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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