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據廣東省紀委監委今日消息,日前對廣東省汕尾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鄭俊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鄭俊雄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汕尾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經查,鄭俊雄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親屬牟取巨額利益;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公司經營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鄭俊雄,1969年11月出生,廣東陸豐人,歷任汕尾市海豐縣委書記,汕尾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汕尾市政府副廳級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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