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據韓聯社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日凌晨公佈了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是否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的結果,宣佈駁回針對後者的拘捕令。該決定意味著李在明避開了目前面臨的最大危機。
法官表示,綜合考慮(保障)嫌疑人防禦權的必要性和毀滅證據的可能性,很難認為有對其進行拘捕的理由和必要性。
報道稱,外界普遍認為,韓法院駁回針對李在明的拘捕令,將在明年4月國會選舉前鞏固李在明在共同民主黨內的地位,並引發對尹錫悅政府的大規模反擊。
9月26日,當李在明拄著拐杖進入法院大樓時,遭到守候在那裡的記者們的圍追堵截。對於提問,他保持了沉默。有報道稱,這是韓國憲政史上,最大在野黨黨首首次出庭接受逮捕必要性審查。
檢方製成約1,600頁的意見書,具體闡述李在明各項嫌疑,強調其存在毀滅證據等被拘留的必要性。對此,李在明方面則以現任最大在野黨黨首沒有逃跑的顧慮、長期絕食導致健康狀態不佳等理由,強調了不拘留調查的原則。雙方就此展開了激烈的“攻防戰”。
26日晚上7時24分,李在明結束了9小時17分的審查——這是韓國1997年建立逮捕必要性審查制度以來的第二長時間,超過了前總統朴槿惠(8小時40分鐘)和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8小時30分鐘)的逮捕必要性審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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