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治安警上月27日接報指祐漢新村第二街某大廈單位懷疑有人不法賭博及經營麻將場所,隨即派員到場調查,在單位內發現5名男女,其中4人正在打麻將,一名女子負責向賭客收取費用。
調查過程中,一名男子返抵上址,經查問,有人承認為單位承租人,於去年9月以每月4,000澳門元租用單位,在今年1月開始利用單位不法經營麻將場所,每小時收取80澳門元,經營至今共獲利約21,000澳門元。另外,男子亦承認每月給予一名女子1,000至2,000澳門元,作為協助經營麻將場所的報酬。
涉案女子及男承租人均為本地居民,分別年約30餘及40餘歲,均涉嫌觸犯第8/96/M號法律第12條“經營”罪;同時,四名賭客因參與麻將賭博,涉嫌違反第8/96/M號法律第21條“‘麻將’的進行”之規定,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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