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紀委監委今日公佈,日前對河源市源城區委原書記劉國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劉國才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河源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源城區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經查,劉國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私慾膨脹,把公權力作為牟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政府採購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國才,1970年10月出生,廣東紫金人,歷任河源市紫金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社工委主任,河源市東源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河源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河源市源城區委副書記、區長,河源市源城區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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