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助理檢察長江志涉嫌在多宗刑事偵查案中受賄,干預司法公正一案,今日上午10時在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中院院長唐曉峰花約1小時30分鐘簡述起訴狀內容,指出至少自2010年開始至2021年期間,江志與蔡秀英、吳懷珠、關凱倫組成專門替刑事偵查案件的受查人士“拆案”的犯罪集團,從中牟利。其間有30多名受查人士,涉及20多宗案件由江志等人“拆案”,案件類型涉及詐騙、盜竊、以虛假文書取得澳門身份證、毒品、偽造文件、不法賭博等犯罪。
江志被控“發起或創立犯罪集團”、“受賄作不法行為”、“公務員袒護他人”、“濫用職權”、“違反司法保密”、“瀆職”等犯罪,合共89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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