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草案,法案建議調升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包括按月計算報酬每月澳門元7,072元,按小時計算報酬每小時澳門元34元等。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副局長陳俊宇出席行政會新聞發佈會。
張永春介紹稱,根據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的規定,特區政府須於法律生效後滿兩年首次檢討。經綜合考慮澳門宏觀經濟和勞動市場變化、法律實施後對僱員和僱主的影響,以及本澳經濟復甦的表現,並經諮詢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代表的意見,在平衡僱主的營商環境、僱員的權益保障,以及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後,特區政府制定本法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法案建議調升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分別為:(1)按月計算報酬,每月澳門元7,072元;(2)按周計算報酬,每周澳門元1,632元;(3)按日計算報酬,每日澳門元272元;(4)按小時計算報酬,每小時澳門元34元;(5)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以當月的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的時數,平均每小時澳門元34元。法案建議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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