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社工局局長韓衛表示,長者公寓定位上是提供給具一定經濟能力的長者,在訂定使用費時,必須要符合市場準則,與市場價格不能有太大差距。
韓衛表示,長者公寓的目標是房屋政策五個階梯之中處於第四個階梯,在“夾屋”與私樓之間,定位上是針對具一定經濟能力,並居於唐樓以及認為有需要使用長者公寓設施的長者。因此,在訂定使用費必須很小心,因為使用的長者均為業主,他們可能要出租自己的單位,若一次過推出全數1,800個單位,對市場而言都是相對大的數量,對租賃市場具一定影響,若使用費過低或亦可能同時影響申請長者出租單位的價格。
他稱,若使用人數有九成以上,對整體運作有較大保障。長者公寓的考量必定是以市場形式推行,肯定不可能成為(政策)負擔,若成為了負擔不會有企業願意投資做這件事,故必須確保其能運作和營運,不能有虧損。但強調是長者負擔得起、合情合理,中間平衡不同的意見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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