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駕駛電單車男子等候交通燈期間使用手提電話,遭治安警揭發涉嫌無牌駕駛和偷車。 治安警稱,警員週一 (16日)巡經荷蘭園大馬路期間上前截查,發現有關車輛為失車,且有關男子不具備駕駛資格,經查問有人承認電單車為盜竊所得,供稱於 9月下旬行經氹仔新城大馬路,發現停泊在路邊的電單車沒有拔車匙,之後將車據為己有,並取去置於頭盔箱的手提電話,警員之後於男子位於北區的住所起回贓物。 被捕本地男子 30多歲,報稱任職服務員。他涉嫌觸犯加重盜竊和竊用車輛罪,同時因無牌駕駛和駕駛期間使用電話被檢控。(葉永貞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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