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近日再有一名本澳女青年墮“公檢法”電騙。今年八月中,事主手機收到“內地電訊局”職員來電,指其內地手機號發送詐騙訊息,電話隨即轉線至“泉州公安”。該名“公安”再指事主涉另一宗嚴重犯罪,必須要接受調查,事主信以為真,提供相關資料後等候消息。
上月初,事主按“公安”指示轉帳三十萬港元,到指定的帳戶“審查”。直至本月十三日,“公安”要求事主再支付八萬八千港元的“保證金”,事主如常轉帳。兩日後“公安”再聯絡事主用其他藉口索款,剛好事主的母親在旁發現,提醒可能受騙,於是報警求助。報稱損失三十八萬八千港元。司警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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