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長者公寓下月(11月) 6日起接受申請。 被問及大樓內的長者服務配套安排。社會工作局長者服務處處長甘潔玲表示,長者公寓申請人均具備自理能力,相信對參與活動有需求,局方希望鼓勵他們“走出去”,使用社區上的長者支援服務和參與活動,促進身心健康,因此未必在長者公寓內設社會服務設施。當局會持續透過完善社區長者關懷服務,支援長者所需。 甘潔玲又稱,長者公寓大樓內設有會所的設施,透過物業管理協助營運相關會所服務,基本的配套免費享用,若涉及一些長者興趣班和特別活動,或會因應活動的性質收費。 她又重申,長者公寓會按程序開展工作,包括明年(2024年) 第 3季完成內部裝修和各項設置,第 4季正式投運,相關的人員服務配置亦逐步安排中,有詳情會適時公布。(郭錦冰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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