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助理檢察長江志涉受賄瀆職,案件今日在中院進行第5日審訊。第二被告蔡秀英繼續接受控方盤問,被質疑前言不對後語。對於與江志提及案件資料的對話記錄,她都表示“唔記得”。
今日開庭不久,由於蔡秀英在庭上的說法與早前所作的口供矛盾,助理檢察長郭婉雯警告,蔡如要推翻已在檢察院和中院預審法官面前確認的口供,會被檢舉作虛假證言。接著檢察官仇志平也提到,蔡聲稱在廉署被詢問了48小時並非真實情況。
江志會向開兌換店的蔡秀英兌換貨幣,蔡表示“貨”多時才會給予優惠匯率,“貨”少時則是正常匯率。對於有不同人士轉帳到江志的銀行戶口,蔡稱是來自福建開廠等人士,他們有大量人民幣。
被指由江志等四人“解決”的刑事偵查案,蔡均表示沒有分錢給江志,在收到律師費後只與第四被告關凱倫拆帳,關收取收費的20%。對於控方展示江與蔡的手機文字訊息記錄,提及案件編號、嫌犯名稱,扣押了多少款項等,蔡都以“唔記得”、“無印象”、“唔清楚”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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