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委員劉杏娟表示,正修訂《基金法》,希望規範投資基金和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和運作,加強與國際監管規則接軌,提高對投資者的保護,移除阻礙基金管理運作及發展的障礙,優化基金管理業發展環境。 她指出,由於原法律只適用於公募基金,當局計劃在法案中加入私募基金的監管原則,目前已經完成第 1輪業界諮詢,將總結和分析收到的意見。 議員施家倫口頭質詢本澳與深合區的基金業務,劉杏娟回應稱,已和深合區金融發展局制訂便利措施,讓深合區具一定資質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落戶澳門,深合區金融局會按經驗、資格、資本規模等既定條件,篩選合條件機構推介,金管局會為符合條件機構,按照簡化牌照處理程序審核申請,目前已有基金管理公司是透過有關機制來澳發展。她期望未來有更多優質基金管理公司落戶澳門,同時當局和院校及企業合作,培養複合型人才。(郭錦冰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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