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金融管理局表示,將跟進制訂涵蓋債券市場的《證券法》、修訂《規範投資基金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之設立及運作》,以及檢討私人退休基金法律制度,進一步強化債券市場和財富管理業務的法律保障。 金管局稱,澳門金融法律基礎相對薄弱,是澳門特區發展現代金融業的攻堅難點,當局近年加快推進各項立法修法工作,包括重新訂定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將於明日 (11月 1日)起生效,當局相信隨著新法律制度實施,將有助優化本地金融市場的營運環境,為澳門金融業奠定穩健發展基礎;同時貫徹國際監管準則,加強金融業抗風險能力。(潘幸暉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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