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特區公報今日刊登多項人事任命。
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江朝暉為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委任財政局代表吳燕天為消費者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財政局代表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該局盧有好代任,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委任吳惠嫻以兼職方式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梁碧珊為消費者委員會主席;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歐永棠為消費者委員會副主席。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委任下列人士為第38/2023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二)至(七)項所指的消費者諮詢委員會成員: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代表鄺信昌、旅遊局代表鍾卓業、市政署代表梁焯文、海關代表江慧儀、司法警察局代表鄧錦華、藥物監督管理局代表吳國良。委任下列人士為第38/2023號行政法規第四條(八)項所指的消費者諮詢委員會成員:徐達明,並由其擔任副主席;王淑梓、李居明、李勁揚、林迪恩、周笑銀、區小平、黃敏姿、黎浩然、歐家輝、鄭穎堯、魏丹。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續任何鈺珊為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主席,任期自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起,為期一年;委任柯慶華為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監事會監事長,為期兩年;委任杜慧芳及張佩萍為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監事會成員,為期兩年。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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