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修改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總結報告公布。 總結報告文本指出,在為期 45天的公開諮詢期內,共收到 571份、3,673條意見,社會各界絕大部分贊同並支持特區政府修改立法會選舉法的方向和內容,認為修法是必要和適時,有助於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 其中,有關完善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審查機制的意見有 426條,約 93%同意,認為能更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澳門特區憲制秩序,另有 1%不同意,認為對根據審查意見書作出的不具參選資格的決定,應保留上訴機制。對於喪失參選資格的“禁選期”時間長度,多數意見認為應該不少於 5年,以達到“暫停一屆參選”的實際效果。 關於對打擊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的行為的意見有 363條,同意佔 92%,普遍認同須訂定罰則,而不同意則有 2%,亦有意見關注“公然煽動”行為的法律定義及涵蓋範圍。(梁婉琦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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