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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禁房企變相收預訂費

2023-11-02 06:35

    穗禁房企變相收預訂費

    【本報記者廣州電】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市場經營行為的通知》,對房地產企業提出五大要求,包括不得誘導市民偽造資料騙取購房資格;未取得相關證件前,不得預售;樣板間要明確實際交付標準等,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通知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通過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不得向不具備購房資格的購房人銷售商品房。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預售,不得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VIP入會基金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變相收取誠意金、訂金、預訂款等費用,嚴格執行預售制度,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加強對中介機構代理銷售行為的監管力度,督促中介機構依法依規從事代理銷售活動。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預購人簽訂書面的商品房預購銷合同後,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購人收取的商品房預購訂金應當轉作預購人支付的商品房預售款;預售商品房項目不得使用一般賬戶收存商品房預售款,必須直接存入監管賬戶。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嚴格執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信息公示的通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現場信息公示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做好商品房項目銷售現場信息公示工作。

    其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明確標識實際交付標準,按照房屋規劃戶型及房屋用途等設置一個或以上標準樣板房;除以書面方式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公示,通過電子信息屏等其他方式輔助公示的,也應當做到規範展示、要素齊全、內容一致,並安排專人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