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控酒法週日 ( 5日) 即將生效,酒精濃度在 1.2%或以上飲料將列為“酒精飲料”,公眾地方亦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 受訪市民蔡先生稱,不知悉控酒法即將實施,認為法例或可防止部份未成年人士接觸酒精,但外賣等購入途徑監管較難;市民溫女士則認為家庭教育比法例更為重要。 商戶賴先生稱,若購買者樣貌過於年輕,會詢問對方年齡並要求出示身份證,未有出示則不會向對方出售酒精飲料。 立法會議員、工聯副會長林倫偉稱,未成年人士主要可從 3方面接觸酒精飲料,有超市等零售的從業員反映,操作或存有困難,建議當局加強宣傳,在商鋪當眼地方加設標誌;至於網購途徑,他認為除了外賣員把關外,家長亦需配合以共同保護未成年人避免接觸酒精飲料。(潘幸暉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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