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今日繼續舉行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修改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引介法案時稱,根據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第九條的規定,最低工資金額須於該法律生效後滿兩年首次檢討。為配合有關規定,特區政府對法律於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的實施情況進行了首次檢討工作。
經綜合考慮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宏觀經濟和勞動市場變化、法律實施後對僱員和僱主的影響,以及本澳經濟復甦的表現,並經諮詢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代表的意見,在平衡僱主的營商環境、僱員的權益保障,以及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等一籃子因素後,制定了《修改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並建議自2024年1月1日起,將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調升如下:按月計算報酬,每月7,072澳門元;按周計算報酬,每周1,632澳門元;按日計算報酬,每日272澳門元;按小時計算報酬,每小時34澳門元;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以當月的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的時數,平均每小時34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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