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甘肅省平涼市一小學校長涉強姦、猥褻22名兒童,日前被判處死刑,本月7日被執行死刑。
甘肅省平涼市中級法院佈告顯示,張隆基,男,漢族,1979年2月24日出生於甘肅省靜寧縣,大學文化。2010年至2019年6月,其在靜寧縣某小學歷任教導主任、校長兼教師期間,通過體罰等手段,對缺乏性防衛能力的小學生形成精神挾制,利用講解習題、學生交作業等機會,在其宿舍內多次對5名時年8至12歲的幼女實施姦淫,在教室內當眾或在其宿舍裡,多次對17名時年8至14歲的兒童實施猥褻。
平涼中院判決張隆基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隆基提出上訴,被甘肅省高級法院駁回,維持死刑原判,並由最高法院核准。
今年11月7日,平涼中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張隆基驗明正身,押赴刑場,注射執行死刑。
昨日,靜寧縣教育局回應媒體查詢時稱,案發後對被害學生的幫扶與救助工作已經開展,但為保護涉事學生隱私不便透露細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