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今日發佈《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優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家庭名下住房套數以廣州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的《廣州市自然人不動產(土地、房屋類)信息查詢結果》顯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員)已擁有住房套數核算。
對購買廣州首套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
對無住房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貸款,下同)記錄或住房貸款記錄已結清,且在廣州擁有一套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對有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且在廣州市擁有一套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
這是繼北京之後,廣州成為第二個公積金執行“認房不認貸”的一線城市。
克而瑞廣佛區域首席分析師蕭文曉分析,廣州公積金新政的亮點有三,包括認房不用認貸、首套首付最低20%、二套首付30-40%等,主要目的還是對齊商貸、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不過,考慮到目前廣州二孩及以上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30萬元,而今年1-10月份廣州新房的套均成交總價是418萬元、二手房的套均成交總價是319萬元,無論按照20%還是40%的首付比例,目前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都低於購房人平均可貸額度,因此主要還是惠及購買低總價物業的購房人群,預計對成交量的拉動作用較為有限,但可以和此前出台的“穩樓市”政策形成疊加效應,輔助提升市場預期,利於樓市回穩復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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