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林業局今日發佈,《廣東省2023年度全面推行林長制和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工作考核實施細則》已正式印發,明確考核包括國土綠化、全民愛綠植綠護綠興綠、資源保護管理、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草原災害防控、林長制實施運行、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綜合效益等內容,共設置“一級指標”10項、“二級指標”37項,力求全面、準確反映今年林長制和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各項工作成效。
廣東省林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與往年相比,廣東今年的林長制考核有三大特色:一是指標內容更全面。除國家林長制督查考核的有關指標外,又將《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等要求完成的工作納入考核範圍;二是涉及部門更加廣。今年考核除省林業局外,公安、財政、住建、交通、農業農村、水利、民政、應急等省級部門作為責任單位參與考核工作;三是工作效率更加高。今年首次使用智慧林長信息化系統開展考核工作,從地級市自評材料報送、省級部門材料審核和綜合評分、省林長辦結果匯總等全部在系統操作完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截至目前,廣東省共設立各級林長97,372名,聘用護林員38,320名,落實監管員30,054名,並全面建立起省級“林長+森林法官”“林長+檢察長”“林長+警長”協作機制,為深入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撐保障。
接下來,廣東將嚴格落實考核責任制,組織做好全面推行林長制和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工作考核,切實了解掌握各地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積極落實問題整改,按時保質完成考核各項工作任務,持續深入推進林長制和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各項工作,加快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美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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