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議員李靜儀倡以立法形式,強化打擊“換錢黨”。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針對“換錢黨”行為,現時有行政處罰,是否要提升至刑事處罰,需作全面研究。考慮到“換錢黨”行為是一種不法兌換貨幣的行為,應該在《金融法律制度》作全面檢視,認為法律的制定不能影響居民之間正常的兌換貨幣行為,“譬如我要去日本,同你換些日圓啊”等這些正常的兌換行為,暫時不計劃在《不法賭博》法律制度內作出修改。
張永春在回應議員李靜儀關於“樓花法”問題時稱,對樓花款的監管是否採用信託現行制度,需要作深入研究。強調這個問題不會擱置,政府一直在研究,並非不做。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