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珠海市紀委監委日前對珠海市斗門區政府原黨組書記、區長馬洪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馬洪勝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經查,馬洪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名貴特產類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亦官亦商,違規經商辦企業;政績觀存在偏差,好大喜功,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牟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馬洪勝,1968年11月出生,天津市人,歷任珠海市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珠海市斗門區委副書記,區政府黨組書記、區長;珠海市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2021年10月辭去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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