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海關關長黃文忠表示,在打擊水客方面,海關採取全鏈條打擊,包括源頭截查、口岸堵截、市內打擊等。尤其對於在夾藏在私家車的情況,依照法律規定,對水客活動最高可處罰10萬元,被查獲貨物充公。此外,被查獲水客人士的身份若為外僱或持探親證件者,或觸犯相關法律規定。
此外,利用跨境車輛走私活動方面,海關將依法對有關車輛實施終止車輛通行證的措施,最高可終止有關車輛六個月不能進出澳門。關於處罰力度足夠與否?海關表示,持開放態度,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要多方面考慮。又指,今年截至11月20日,海關在陸路口岸共截獲176宗利用跨境車輛進行走私活動,其中出境82宗、入境94宗,經查證後,共有56輛車輛被終止跨境資格。
海上消防方面,海關正購買兩艘消防船,料2025年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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