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州海關今日公佈,該關近日在貨運渠道查獲一批夾藏出口的殺蟲氣霧劑,經鑒定屬於危險化學品,共計11.11噸。目前已作進一步處理。
此前,廣州海關所屬南沙海關關員對一票申報為“塑膠櫈、模具”的貨物開展機檢查驗時發現,集裝箱內有大量長條形貨物,特徵與申報品名明顯不符。打開集裝箱後,現場關員在集裝箱的內側發現大量未向海關申報的殺蟲氣霧劑。經送專業機構鑒定,該批殺蟲氣霧劑屬於《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列明的危險化學品,共計11.11噸。
廣州海關提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生產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准出口。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對於進出口偽瞞報危險貨物的行為,海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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