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日上午十時與政府代表細則性審議《汽車登記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李靜儀、秘書宋碧琪表示,政府提交新工作文本,當中主要是修改技術行文、理順行文,政策上無大調整,仍維持整個修法目的,法案建議2024年2月1日生效。
李靜儀、宋碧琪會後向傳媒總結,引述政府代表稱今次立法是登記全程電子化操作,現時的操作方式是居民需到交通事务局做車輛註冊,再到登記局做車輛所有權登記,修法後會通過全程電子化令居民不用跑不同部門,以方便居民。
法案建議,除親身提交所有權登記轉名文件,亦可在指定電子平台以電子方式提交。政府代表稱,在指定平台如一戶通,以電子方式提交則不受登記局辦公時間限制,亦會即時預留提交編號、發出提交收條等;將來通過電子方式或親身提交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以電子方式提交後,部門審批確認登記手續完成,會通知相關登記人。
李靜儀稱,有議員關注購買二手車登記程序,並建議政府向保險業界做宣傳溝通,希望業界認識及承認電子方式提交的相關文件,以方便二手車買賣。
存檔文件的數碼化及註銷規定方面,法案建議登記局在紙本文件作數碼化製成電子文件後,紙本文件便可銷毀。李靜儀引述政府稱,通過是次修法會把汽車登記在存檔文件、銷毀文件的做法延伸適用船舶、航空器,至於商業登記文件,稍後向立法會提交的商業登記方面法律制度修訂,會引入相關條文,處理方式一致。
法案建議2024年2月1日生效,委員會關注政府準備情況,政府稱從兩方面準備,一方面是準備電腦系統的轉移、準備電腦設備等,另一方面是居民及業界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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