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急救知識講座報名
  • 藝術節推母親節七折優惠
  • 業界促澳內地中亞旅遊合作
  • 瓊參與旅博會推動一程多站
  • 青少年學生書法賽報名
  • 裝備孩子迎戰人工智能時代
  • 城大雅高集團共育管理人才
  • 聖德蘭科普日親子同樂
  • 澳代表出席論壇探科普教育
  • 少林禪武文化研究會成立
  • 珠澳法律青年傳承五四精神
  • 蓮花獅子會成立理監事就職
  • 福州老人會遊穗增情誼
  • 業界嘉興研討新時代新聞攝影
  • 湯澔朗鋼琴獨奏受歡迎
  • 圖書館周活動吸引親子
  • 漁民婚嫁
  • 幻彩大巡遊攝影賽昨頒獎
  • 今多雲有驟雨
  • “下環巡禮”推動多元旅遊

僱主被廢止聘用外僱許可須作出解僱賠償嗎?

2023-12-03 06:35




    僱主被廢止聘用外僱許可須作出解僱賠償嗎?

    小明因違反聘用本地僱員最低數量保證的承諾,依法被勞工事務局全部廢止其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小明認為並非自身意願解僱外地僱員,所以其無須向他們作出解僱賠償。小明的想法正確嗎?

    答案是不正確的,因為根據《聘用外地僱員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因聘用許可被廢止而失去工作的僱員有權獲得賠償,賠償按《勞動關係法》為僱主不以合理理由解除合同所定規則計算,由僱主支付。因此,小明必須向被解僱的外地僱員給予解僱賠償。不過,上述條文第二款亦規定,如果有關廢止聘用外地僱員許可是按照《聘用外地僱員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理由為依據,小明就無須向外地僱員作出賠償。

    須留意的是,倘若僱主不按上述規定給予外地僱員解僱賠償,屬輕微違反行爲,將按涉及的每一僱員向僱主科處五千至一萬澳門元的罰金。

    註:本文主要參閱《規範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內設定的條件或負擔》第三條、《聘用外地僱員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以及《勞動關係法》第七十七條及第八十五條的規定。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