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制定《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案,未有將非法兌換刑事化納入法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稱,由非法兌換引發的詐騙、搶劫和傷人等犯罪行為,與非法兌換並沒有必然聯繫,重點應關注非法兌換是否具條件由行政違法變為刑事化。他認為應區分普通市民間和集團形式的兌換,以及兌換目的是否用於賭博等行為,需充份研究相關法律制度、原則和後果,現時暫未具條件將非法兌換刑事化,但強調相關部門會深入研究並找出適當解決方案。 法務局局長梁穎妍稱,非法兌換外幣行為在現有的金融法律制度中屬於行政違法,有相應處罰,而引發的其他罪行亦有刑法作相關規定,當局認為若要加重處罰或刑事化非法兌換,需從檢討和修改金融法律制度方面入手,因此不適宜納入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案。(潘幸暉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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