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安徽商報訊:安徽淮南中院近日宣判一宗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安徽入川毛肚火鍋店回收顧客吃完的火鍋油料繼續販售,讓大量不知情民眾吃下“口水油”,法院判處13名被告有期徒刑1至12年不等。
為節約經營成本,王某、牛某等人伙同廚師長及後廚工作人員、前廳經理等人,於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間,待顧客吃完火鍋後,將含有牛油的火鍋湯倒入放有濾網的桶內,將火鍋的殘渣過濾掉,將浮在上面的油品收集存放,次日,向顧客下單的火鍋中添加,重複食用。至案發時,入川毛肚火鍋店累計銷售火鍋鍋底6.5萬餘個。經鑒定、審計,涉案火鍋鍋底銷售金額共計170萬餘元。
本案的“口水油”經認定屬於廢棄油脂,包含在“地溝油”的範疇之內,應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
最終牛某、王某等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2年,並處罰金2,000元至125萬元;同時判決支持安徽省消費者保護協會對涉案火鍋店、牛某、王某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判令各被告連帶支付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共計51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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