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據山東高院消息,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棗莊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宋淑啟受賄一案。濱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宋淑啟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濱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7年下半年至2022年中秋節前,被告人宋淑啟利用擔任棗莊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市公路管理局局長,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棗莊市市中區委書記,棗莊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45萬餘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宋淑啟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宋淑啟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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