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疏濬物跨區傾倒機制明年(2024年)起實施,符合條件的海上工程項目,包括疏濬物總傾倒量大於 10萬立方米或日傾倒量大於 7,000立方米的項目,需向國家生態環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申請,獲批後運往珠江口海域指定區域傾倒,傾倒區由內地當局安排,最近本澳的 3個傾倒區距澳約 15至 36公里。 特區政府 7月與國家生態環境部簽署合作安排,建立疏濬物跨區傾倒機制。海事及水務局開會向業界介紹機制內容和申請流程,跨區傾倒疏濬物有多項嚴格規定,包括需海事局發出同意跨區傾倒函,先檢驗疏濬物成分,傾倒船舶已納入指定監管系統等。倘違反規定或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內地當局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作業,並視情況註銷廢棄物傾倒許可證。 海事局稱,澳門疏濬物傾倒空間有限,預計部份大型海上工程具條件使用疏濬物跨區傾倒機制。(潘幸暉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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