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好色狂徒輕軌偷拍女小學生,被熱心乘客發現通知事主並向警方報案。治安警到場截獲疑犯,於其電話內搜出逾千張偷拍女性腳部的相片及兩段影片,調查期間疑人承認被女事主腳部吸引而偷拍。
涉案疑犯姓陳,20多歲,男性,澳門居民,報稱送貨員。
事發上周四(14日)早上8時許,案中未滿12歲的女事主獨自乘坐輕軌上學,於氹仔機場大馬路期間被一名男乘客告知陳某暗中偷拍,隨即聯同事主截住陳某,並通知輕軌公司及向治安警報案。
警方到場後對陳某進行查問,其承認有偷拍癖好,當日坐車時被女事主腳部吸引,一時興起用電話偷拍。調查期間,警方於陳某手機發現大量自2019年至今的偷拍照片及影片,當中30多張相片屬於本案女事主,被問到其他照片在何時何地偷拍以及涉及多少對象,疑人聲稱已經忘記。警方以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院跟進。
被問到起訴罪名有否考慮對兒童的保護,治安警發言人李振洪指出,刑法典有針對對兒童性侵犯的刑罰,但由於疑人未作出性侵行為,犯罪只涉及偷拍,故選擇以不法之錄制品及照片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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