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交通事務局轄下 2個驗車中心更換設備,有競投工程失敗的公司提起司法上訴,質疑評審委員會改變評分方式,最終被裁定敗訴。 2個驗車中心是於 2021年招標更換設備。其中 1間投標公司在判標後提起司法上訴,認為評標委員會改變了評審規則,要求撤銷工程批給。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合議庭裁定評標委員會的做法只是明確評審準則,並未改變既定的評審準則,沒有違反客觀恆定原則,亦未超出評標委員會的自由裁量範圍。 終審法院之前曾裁定案件未超出法定上訴期,發回中級法院審理。中級法院重審後裁定這家公司上訴理由不成立,這家公司不服,再上訴至終審法院。(黃翠婷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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