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逾億元
粵人大原副主任陳如桂認罪
【中新社北京廿八日電】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今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如桂受賄一案。
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稱,二○○三至二○二二年,被告人陳如桂利用擔任廣州市建委主任、市建設工委書記,廣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中山市委書記,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友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一點○八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陳如桂的刑事責任。
陳如桂在庭審中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大搞政商勾連
公開資料顯示,陳如桂生於一九六二年九月,廣東人。二○二二年六月,陳如桂在任上被查。同年十二月,官方通報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陳如桂被指“違規幫助親屬調整職務”“權力觀扭曲,利用職權和職務上影響幫助親屬承攬工程、吸收存款謀取利益” 、“踐踏紀法底線,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政商勾連,隱身幕後收錢斂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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