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單牌車入琴延至明年中
【本報消息】廣東省人民政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辦公室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前日發佈關於延長《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細則》有效期的通知。
廣東省政府橫琴辦各處局,橫琴紀檢監察工委,橫琴法院,橫琴檢察院,橫琴公安局,合作區執委會各工作機構,橫琴國安局,橫琴稅務局,橫琴消防大隊,橫琴海關,橫琴邊檢站:根據《廣東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等文件要求,經評估,《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細則》(珠府〔2018〕54號)需繼續施行,有效期延長至二〇二四年六月三十日,請遵照執行。在繼續施行期間,該文件如有修改或廢止,以新公佈的文件為準。
《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細則》與《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辦法》(粵府辦〔2020〕21號)等相關規定不一致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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