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政府管理和規範海域重要依據
海域三法規今起公開諮詢
【本報消息】“海洋功能區劃”、“海域規劃”及“海域使用法”今日開始公開諮詢,諮詢期為期五十日,至明年二月十六日為止,期間將舉行三場諮詢會。海事及水務局長黃穗文表示,澳門海域的開發利用關乎澳門未來發展和全澳居民的福址,期望社會大眾積極發表意見。
管好用好護好海域
海事及水務局昨日舉行在外港碼頭記者會,海事及水務局長黃穗文、副局長郭虔、海事管理廳長胡柱鵬、研究及法律事務處長郭趣出席,介紹文本內容及諮詢詳情。黃穗文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六百六十五號,中央劃定澳門特區管理的海域為八十五公里,為管理好、利用好和保護好澳門海域,推進澳門宜居城市建設及經濟多元化發展,局方在“海域管理綱要法”框架下,提出“海洋功能區劃”、“海域規劃”及“海域使用法”的初步構思,並將成為未來政府管理和規範海域的重要依據。
與城市總規相配合
她稱,“海洋功能區劃”諮詢文本在維護國家海域整體性、符合國家整體利益和澳門長遠發展利益的原則下,將海域劃分為不同類型、具特定海洋基本功能區,並制訂具體的管理和控制要求。“海域規劃”則是在明確海洋功能區劃的基礎上,對海域的使用、開發和保護所制定的規劃,並與“城市總體規劃”互相配合,涵蓋宜居城市建設、生態保護與污染防治、提升海洋防災減災能力、海上旅遊、海洋文化、區域合作等方面的海域利用與發展。兩者期限均為二〇二一至二〇四〇年。“海域使用法”是為落實“海域管理綱要法”中關於海域使用管理的具體規定,建立海域使用的管理秩序,在海域屬公產的前提下,因應社會實際需要設立海域使用的批准制度和應遵規範。
三諮詢會網頁報名
“海洋功能區劃”、“海域規劃”及“海域使用法”諮詢期內,文本介紹內容展板於全澳多個地點巡迴展出,居民可到海事及水務局綜合中心、公共行政大樓、政府綜合服務大橋、中區市民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本,或從局方網頁www.marine.gov.mo下載。與此同時,諮詢期內亦會舉行三場諮詢會,當中包括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的社團及業界專場,以及一月七日及十日的兩場公眾諮詢會,公眾可透局方網頁報名,亦可在諮詢期內透過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臨方式提交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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