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極目新聞訊:四川省高院今日對29年前李金搶劫殺人一案作出再審宣判。四川省高院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原審被告人李金有罪。判決原審被告人李金無罪,撤銷原判。
李金是雲南省楚雄州元謀縣人。1994年10月,元謀火車站招待所發生一宗入室搶劫殺人案,兩名旅客遇害。案發後,李金和老鄉普氏兄弟被列為犯罪嫌疑人。
該案經過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四川省高院發回重審、成鐵中院重審、檢方抗訴、省高院裁定,李金從死刑改為無期徒刑,普氏兄弟從一人死刑一人死緩改為兩人無罪。此後,李金服刑期間共獲得8次減刑,累計減少刑期8年1個月。2017年7月7日,李金刑滿釋放。
李金稱,案件發生時他在幾百公里外打工,並不在案發現場。出獄後,他一直在奔走申訴。2020年6月,四川高院決定對李金搶劫殺人案啟動再審程序。2023年4月25日上午9時,該案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審驗,法院今日對李金犯搶劫罪再審一案作出宣判,宣告李金無罪。
李金表示,20多年終於等到了無罪,得知結果,心情無法形容,無罪來得太遲了。下一步,他打算申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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