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決定》。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唐曉晴表示,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後,再次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租賃方式取得內地相關區域的使用權和管轄權。本次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使用的該塊區域,涉及澳門在建的輕軌東線專案所覆蓋的珠海市臨近拱北口岸東南側的陸地及海域,面積共計3,700.178平方米。
他認為,該《決定》的通過,對於今年8月才開始施工的澳門輕軌東線項目無疑是重大利好,不僅有助於澳門政府對輕軌全段實施有效管理,也能更好發揮澳門輕軌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進一步加強澳門與內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促進珠澳城市一體化建設和增強珠澳市民凝聚力。更重要的是,全國人大先後多次授權澳門特區以租賃的模式獲得毗鄰地區使用權和管轄權,這種區域合作法治創新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已經反復獲得實踐檢驗,不僅符合“一國兩制”精神,也充分體現中央對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高度支持。
相信在該《決定》通過後,澳門特區政府將一如既往加快相關立法和行政配套工作,並與廣東省及珠海市政府繼續密切合作,充分發揮輕軌交通對降低能耗、環境保護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積極效應,助力構建大灣區便捷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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