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推出“無障礙輔助主任先導計劃”試驗期 1年,首階段在 10個公共部門共 17個場所安排無障礙輔助主任。社會工作局社會互助廳康復服務處代處長余家偉表示,首階段參與計劃部門包括市政署、交通事務局等,每個場所設至少 2名輔助主任。他期望,若具條件未來計劃能恆常化。 余家偉稱,每名無障礙輔助主任均參與相關培訓,局方亦邀請殘疾人士擔任導師,以自身經驗教授培訓人員相關接待和處理突發情況的技巧等。 至於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做好無障礙法律配套。余家偉表示,局方積極推動公私營機構參與落實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目前本澳街道、大部分企業機構均設不同的無障礙設施。他稱,本澳屬歷史城區,推動無障礙設施或有一定限制,但強調會逐步完善拓展,而目前暫未有相關立法時間表。 (鄧翠茵 李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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