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完成討論政府 5司 10個部門的公共工程招標程序,今日(4日)簽署意見書。 委員會主席崔世平稱,委員會認為政府基本按法律精神辦事,但各部門操作細則不完全一致,委員會提出 6點建議,包括政府各部門應建立“承建商名單資料庫”和標準化的抽籤流程軟件,令招標更順暢和節省資源,而 10個部門中,公共建設局和環保局未建立正式的“承建商名單”,部門解釋所有在工務局登記的承建商均接受。委員會又建議各部門招標程序要更公開透明,例如向所有申請者發信通知是否中標和理據,並公開結果。 委員會討論的招標程序涉及 2022年 5月 1日至 2023年 4月 30日的公共工程,不包括輕軌公司,崔世平解釋,立法會去年(2023年)向 5位司長發出邀請信,由 5司各提供 2個部門檢視招標運作情況,這 10個部門分別是市政署、行政公職局、財政局、勞工事務局、保安部隊事務局、懲教管理局、衛生局、文化局、公共建設局及環保局。 (謝娜娜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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