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大會一般性通過《公共採購法》法案,法案明確及統一公開招標、預先評定資格的限制招標、競爭性談判、諮詢及直接磋商的公共採購程序類型。 經濟財政長司司長李偉農稱,法案訂定透明及公開、公平競爭、無私等為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則,其中透明及公開原則,主要確保採購實體依法及與採購程序相關的資訊性資料適當公開等;公平競爭即每一個提供服務或財貨的主體,均可公平地參與政府所擬訂的採購活動,並禁止一切與可能妨礙、假意或限制競爭有關的行動或協議等。李偉農稱,全部原則均會有相應的技術條文作配套,將在小組會作詳細討論。 有議員關注法案建議僅適當公開與公共採購程序有關的資訊性資料。財政局局長容光亮稱,法案建議設立公共採購網頁統一發布採購資訊,考慮以項目的金額為公開的考量因素,以平衡效率和透明度,若超出採購門檻一定金額,項目開標時需有檢察院代表參與,相關情況將以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 (潘幸暉 雷翠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