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去年珠海一名28歲的孕婦遭五旬男子猥褻和毆打,導致耳聾,所懷胎兒被迫流產,該案昨日在珠海金灣區法院開庭。診斷證明顯示,女子左耳中重度感音神經性聾。庭審結束後,受害者男友稱,檢方認為對方構成尋釁滋事,建議量刑一年。
據此前報道,去年5月5日,一名曹姓女子在金灣區三灶鎮某酒店等待男友時,一名57歲的男子上前向其要煙被拒絕,男子隨即便辱罵、猥褻曹某,並不斷推搡。曹某逃至酒店門外報警時,男子再次上前並觸摸其下體、胸部。得知曹某報警後,男子毆打曹某並再度猥褻。至5月22日,警方通報涉案男子已被刑拘。
事後曹某去醫院檢查發現已有身孕,一邊耳朵是中重度耳聾,醫生告知治療耳朵因為吃藥的因素必須要將孩子打掉,曹某被迫流產。
該案昨日在金灣法院開庭,曹某男友庭審後受訪稱,“一開始立案是強制猥褻跟尋釁滋事,後面就只剩下尋釁滋事。”警方去年5月21日出具的立案告知書顯示,該案最初以強制猥褻罪立案偵查。
曹某與辦案警員的短信記錄顯示,其傷情鑒定結果為不構成輕微傷。曹某稱,“因為他我的孩子才沒有的,一條人命沒了,耳朵沒恢復,怎麼不構成?”曹某男友表示,打人者是珠海本地人,至今未賠償未道歉,“我們要求嚴判,對他從重處理,獲得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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