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特區政府修改有關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的法規,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新的一站式發牌程序全程採以電子方式,申請人可透過“商社通”電子平台提交所需資料,同時縮短發牌程序參與實體發表意見的期限。 行政會完成討論相關行政法規草案,自本月(1月) 25日生效。其中,工務局就發牌程序發表意見的期限由現時 20個工作日縮減至 18個工作日,其他實體亦由 15個工作日縮減至 5個工作日。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過去申請人需自行向消防局提交檢查消防系統的申請,日後將納入一站式發牌程序,最快於 7個工作日內完成。法規同時新增工程預先准照制度,符合特定條件的申請在所需文件齊備及繳費後翌日,即可開展裝修工程,無須等待正式工程准照的發出。 (葉永貞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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