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將自六月一日起生效。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表示,無論是過去公開諮詢,抑或制定行政法規前,文化局已透過國家文物局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提交文本審閱,此次行政法規已吸納其意見後修訂,出台後亦會將文本再送世界遺產中心,故才定在六月一日起生效。
至於過往諮詢期間較為爭議的景觀視廊保護問題。梁惠敏指出,法規訂定的十一處“景觀視廊”的保護範圍與過去一樣,包括主教山眺望台至內港方向、西望洋聖堂與東南方向海面相互方向、聖地牙哥炮台至十字門水道方向、媽閣廟至內港水道方向、大炮台與東望洋炮台及燈塔之相互方向、大炮台至白鴿巢公園相互方向、大炮台至內港方向、塔石廣場與東望洋炮台及燈塔之相互方向、議事亭前地至市政署總署大樓方向、東望洋炮台及燈塔至外港方向、耶穌會紀念廣場至聖保祿學院遺址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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