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紀委監委今日公佈,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對星海音樂學院原黨委書記王秀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秀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長期無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工錄用聘用、職務晉升等方面違規為他人牟利並收受財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秀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秀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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