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蔬菜、肉類或漁獲零售場所下月 (2月)起,在開業前向市政署辦理登記並取得證明後便可經營,毋須再向市政署申領准照。受訪業界認同新規定便民便商。 市販互助會會長柯清煌預料,新規定實施後 “入行門檻”較低,增加攤販經營壓力和競爭。他期望,政府適當放寬攤檔售賣種類,提升街市競爭力。他又提到,目前台山街市、營地街市及氹仔街市的菜檔和肉檔空置率仍較高,期望市政署盡快公開競投攤檔,並持續優化街市營商環境,創設誘因吸引更多年青攤販入行。 供應商聯合會理事長李傑興認為,新規定節省過往搞手續時間,改以登記方式亦更方便經營者,他預料未來或更多人入行,難免造成競爭,但未必等於降低了門檻和把關。據他了解,政府會不定期巡查,舉例倘相關已登記零售鮮活食品場所不符合食安或衛生標準,將有相應罰則。 (李惠珊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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