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本月兩宗交通意外,有三名司機被揭涉嫌過職工作,社會質疑這些只是過職過界工作的冰山一角。立法議員李靜儀再次促請政府修法加強打擊。
本月五日撞倒電單車巡邏警員的小型貨車司機,是一名內地外僱;前日西灣大橋三車相撞意外,有兩部車的司機均涉嫌過職工作,分別是本職家務工作的菲籍人士、本職裝修工的內地人士。
李靜儀表示,加強截查、執法,是社會一直的訴求,有見警方現時有在意外中查核外僱證資訊,當局今後亦需清晰有關執法工作指引。但歸根究底,過界過職工作禁而不止,原因之一是現行《聘用外地僱員法》等法律對僱主的處罰過低,違法代價不大。
根據當局回覆其過去質詢及其他議員的資料,2019年至2023年2月因非法從事司機工作而被當局行政處罰合共436人次,包括僱主實體389人次、非居民47人次,處罰金額約381.7萬澳門元,即平均每人處罰不足8,800元。
2018年至2023年9月的五年多期間,因非法工作而被處罰的違法僱主實體有2,187間次,但只有2.1%、即約46間被科處附加處罰,亦僅廢止約100個聘用許可。
李靜儀指出,《聘用外地僱員法》於2009年生效,相關罰款額最高一萬元,已不合時宜。上述數據可見,僱主往往罰款幾千元便可了事,附加處罰也甚少執行,何來阻嚇力?過界、過職司機對道路造成的危險,也是居民所擔心的,一旦有外地司機過界過職工作釀成嚴重交通意外,事後若肇事司機逃離澳門,則無法將他繩之以法。
其實,執法部門多年來亦承認修法對打擊非法工作成效具重要性,但自從2020年7月指已初步完成修訂罰則的分析研究及送交法務部門聽取意見後,已沒有進一步消息。
李靜儀表示,社會對修法加強處罰非法工作有清晰及強烈的訴求,促請政府盡快開展立法程序,並交代過去極少執行附加處罰的原因,以及制訂及公佈相關執行處罰的準則,加強阻嚇力,遏止相關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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