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更新土地佔用准照費用表,新增碼頭用地,包括漁業活動、一般貨運、遊艇停泊、臨時起卸貨物等同類設施用地,每年須繳納的佔用准照費用,按每平方米土地面積 980元計算。另外,本地疏濬工程船及輔助船隻靠泊及維修設施、船廠、鎅木造船廠,按工業用地計算佔用准照費用,耕地、水上運動中心按室外範圍用途計算。 行政長官批示並訂明,土地工務局向獲發水域公產範圍的臨時佔用准照持有人發出佔用准照時,年費金額以漸進模式徵收,發出准照首年徵收 30%、第 2年 60%、第 3年 90%,第 4年起全額徵收。 (梁舒婷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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