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1名 70歲本澳男子供稱因投資被詐騙 80多萬港元後,不滿調查和審判結果,先後到司警局總部和檢察院縱火報復。司警在案發後1小時20分把他拘捕,以他涉嫌觸犯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特別危險行為罪移送檢察院。 嫌疑人姓李,報稱無業。司警表示,2宗縱火案先後發生在昨日 (14日)下午 2時 25分和 3時 06分,嫌疑人先到司警局總部門外的行車道,點燃紙張企圖燒警車,之後再到檢察院門口燒卷閘。司警稱,2宗火警及時發現被救熄,著火位置均發現有被燃燒的紙張和粘有易燃液體的報紙或毛巾。 司警同日下午 3時40分在關閘廣場巴士總站將嫌疑人截獲,並在他身上發現電油、打火機等物品。嫌疑人承認縱火策劃多時,揀選週日是保安人員較少易成功作案,又供稱原計劃亦會到二區警司處、水警總部 (海關)和特首辦等政府部門縱火。(謝娜娜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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